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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案件中,最让人无语的真实案件有哪些
我在看守所监狱服刑一年,听过行行色色的案件,但有两案件让人觉得很无语。
听狱友讲以前有个女犯人,家是农村的,这女的跟家附近的一个男人有不正当关系,被她八岁的儿子看到了,她想哄着孩子别告诉他爸,但那孩子懂事了,没给他妈好话。
这女的怕事情败露,就把自己的儿子给杀了,好像是用耗子药毒死的,跟那相好的把孩子尸体砌在房子烟道里了。
孩子失踪了,家里人着急四处找,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但没人知道看到去哪了,孩子的姑姑还做了几个梦梦到侄子说“姑我呛得慌”,家里人觉得孩子失踪蹊跷就报案了。
经公安局调查询问,觉得孩子妈可疑,就抓起来审问,最后招供了把孩子杀死的经过,当时把警察都气坏了,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
她判的是死缓,听狱友讲她可受老罪了,因为她这罪行,待遇可想而知。更没一个亲人给她存钱,当时监狱伙食还不好,窝头菜汤,天天还高强度的劳动,她有时靠给人做被子挣点副食,后来狱里还不用做被了,她就一点营养品都没有了,面黄肌瘦贫血。
后来因劳动改判了,等就快要出去的时候,她却因哮喘死在了监狱里,大伙都说是她儿子来索命了。
还有个也是以前的犯人,她二婚找了个男的搭伙过日子。这女的有个上初中的女儿,每到放假就到她这来跟她住,看小姑娘渐渐成熟这后老就起了坏心,还跟这女的透露了。
一般的亲妈听这事那不得跟人拼命,但不知她出于什么心里,还是受这男的蛊惑,竟然同意了,还给自己的女儿做工作,女孩不同意,她竟然跟这男的把女儿强奸了,她还替这男的按着腿。
这以后放假她就接女儿来跟这男的发生关系,女孩要挣扎她就帮忙按着,女孩害怕不愿意跟着去了,爷爷奶奶家的人看女孩精神状态不好,还不去她妈那了,就问是怎么回事,女孩就把事跟家里人说了,家里人直接报警了。
这女的跟那男的被判强奸罪,好像判了有十多年,这个罪在监狱里最让人瞧不起,何况还是自己的亲闺女,天天挨骂还挨打,没过一天好日子。
这是我的俩最奇葩最无语的案子,都说虎毒不食子,这俩女的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放过,可见心有多狠,所受的一切真是罪有应得。
1967年,山东青岛,女流氓贺聪英因迷奸一名俊美男子,被判处死刑。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绝大部分家庭还是男人当家,负责在外挣钱养家,女人则在家操持家务。
而山东青岛,有一名比较“前卫”的女人,这个女人名叫贺聪英,她在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
不仅把家里操持地井井有条,工作上干的也是有声有色。
按说这样的人,应该会幸福一生。
可是,谁也不曾想到,贺聪英的丈夫却因一次意外而失去了生命。
贺聪英沉浸在丧夫之痛中,接下来街坊邻居的话更让她心灰意冷。
贺聪英丈夫尸骨未寒,街坊邻居就有人开始说风凉话,说贺聪英太强势,克死了自己的丈夫。
贺聪英不仅要承受丧夫之痛,还要忍受这些流言蜚语,这让原本乐观开朗的她逐渐变得沉默了。
但是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最后,贺聪英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搬走。
此后,贺聪英远离了这个是非之地,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
由于业务能力强,头脑灵活,贺聪英很快就做到了车间主任的岗位。
贺聪英因生的漂亮,不仅有很多人给她介绍对象,更有很多追求她的人,可她都一一回绝了。
明面上是工作太忙,无法顾及恋爱,实际上是他们根本入不了她的法眼。
直到有一天,车间来了一名年轻力壮,英俊帅气的小伙子,看到小伙子的第一眼,贺聪英感觉自己又恋爱了。
这么好的一个宝贝,她是不忍心放到一线的,她靠着手中人事调配的权利,给小伙子安排了一个轻松的岗位。
此外,工作之余,贺聪英更是一个劲地对小伙子好,不仅给他买衣服,还给他买吃的。
小伙子也不含糊,面对贺聪英的糖衣炮弹,他照单全收,而且这软饭吃得还贼香。
但是,面对贺聪英明里暗里搞对象的话,小伙子就开始装傻充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一般。
这可把性格泼辣的贺聪英给整急眼了,都对你这么好了,同不同意一句话的事儿,咋还没个动静了呢?
这天下班后,贺聪英又主动约起小伙子,请他到自己家里吃饭,明眼人看来,这已经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
小伙子也明白,虽然内心有过一丝犹豫,但是又盛情难却,只好跟着贺聪英回了家。
家里贺聪英提前一天就布置好了,看着十分温馨,这下他总不会拒绝了吧。
饭吃到一半,贺聪英只要把话题扯到恋爱上,小伙子就找借口转移话题。
后来,小伙子见话题找不来,就借口去上厕所了。
贺聪英心想,这软的不行,就只能来硬的了,趁小伙子上厕所之际,她偷偷将提前备好的迷药倒入了小伙的酒中。
小伙喝了没两口,只感觉天旋地转,贺聪英见时机成熟,将小伙子扶进了里屋。
就这样,贺聪英得到了小伙子,原本生米煮成熟饭,两个人就这样安安稳稳过起日子了。
可是,第二天,小伙子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将贺聪英给举报了。
罪名属实,贺聪英很快便被警察抓了起来,给她扣了一顶“女流氓”的帽子,之后被判了死刑。
最后,贺聪英被依法执行死刑,接受人民公审,年仅36岁。
公审当天,贺聪英被五花大绑,听到被判死刑的贺聪英面如死灰,瘫软在地!
结束语
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爱情是你情我愿的事情,绝不能一厢情愿,否则必定会两败俱伤。
贺聪英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了小伙子的身体,于情,确实属于伤风败德之事,于理,也违法犯罪了。
但是,我觉得无论如何,也罪不至死,这算是我知道的让人很无语的案件之一了!
各位,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