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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赡养老人和孝敬老人是不是一样

回答:关于《义务赡养老人和孝敬老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冲突。

义务赡养老人:是每个做儿女应该做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生育、抚养我们长大成人;等他们年龄大了,我们回馈他们,照顾他们,孝敬他们是很自然的现象!义务赡养父母在法律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您养我小,我养您老”这才是生活中最好的对待老人好状态。老人家的今天也是我们的明天!不管父,母做的什么样子,做儿女的去用心、用力来对待父、母亲就好!孝敬父母更应该落实到行动上,从言语表现,到亲力亲为去陪伴着父,母,这都是孝敬父母的具体表现。

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父,母亲身上也是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有时候“一碗水端不平”也是正常现象。父,母亲把我们生下来,让我们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酸酸甜甜”……;我们就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亲,孝敬父母亲、照顾好父,母亲!不要去埋怨生活中的烦恼和忧愁,多做事,少发牢骚。

人生中的各种“情分”很多,能与自己的父,母亲结缘也是很深的情缘!这辈子与父,母亲能成为:父子、父女、母子、母女也是自己修来的亲情缘分。好好赡养自己父母,好好孝顺自己的父母,好好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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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赡养和孝敬老人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来说义务赡养,是一种被动性的,而且是被迫无奈的,很多儿女,对父母的养老问题,只是尽自己的义务。并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缺少一种真正的爱心。义务赡养,是只是在养,在感情上没有真正投入,做不到全心全意地去照顾老人。义务赡养老人,虽然也出了钱出了力,但内心还是不能接受老人,认为照顾老人是包袱,是负担。对老人的态度很冷漠,甚至有些冷酷。

孝敬老人的人是不一样的,那是一种由衷地照顾老人,他们把照顾老人看作是自己最重要的事情。把老人生活安排得妥妥贴贴,老人的点点滴滴,他们都铭记在心。照顾老人很周到,很细致。从来都把照顾老人,是自己乐意做的事情,从来不认为是包袱,是累赘。孝敬老人的儿女们,总是用宽容的心,理解和原谅老人。对老人的所作所为。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语言上,都让老人心满意足。真正从内心尊重、爱护、关心老人。

义务赡养老人和尽孝敬老人最大的区别是?对老人是不是真心。如果是真心实意地照顾老人,就是孝敬。如果被迫无奈照顾老人,对老人态度也很生硬。这只是在尽义务,并非是孝敬。

(原创)不一样,老人实际的内心感受也不一样。我用两个身边的实例,分享其中的不同之处。

第一例:海宏是一个大孝子。我的发小海宏,在我村可称是一位人人称赞的大孝子。他姊妹两个,上边一个姐姐在县城居住,他的母亲活到89岁,87岁瘫痪之后,就住在海宏家,由海宏和他媳妇两人照护到老。有人问,他姐姐不管吗,管,但海宏的观点是,姐姐作为岀嫁女儿,没有继承家里的财产,不应该让姐姐来负担。再说了,这里当地的传统习俗也多是岀家闺女不负担娘家父母的主要养老负担,只是凭自己条件随心而已,姐姐虽有心,但却被孝敬的海宏拒绝了。海宏内心里一直坚持着传统的观念和做法,直到把老妈妈照顾到老。

因是发小,从小关系密切,在海宏老妈有病伺候的两年多时间内,我呢,曾不断去探望老人。每次去探望,都能看到海宏在屋里守候着老妈妈。他在老妈妈的床边,另加了一张床,一年四季与老妈妈住在一起,渴了,喂妈妈水,吃饭时,喂妈妈饭,做到了无微不至。

第二例:小生子的妈妈在敬老院养老。小生子的老妈妈今年86岁了,与海宏的妈妈不同,她没有在自己家,是在县里的敬老院。小生子有三个姐姐,到老妈妈80岁自理有些困难时,小生子媳妇打破传统民间观念,提出了让三个姐姐共同负责妈妈养老的问题。三个姐姐经商议后,一致同意由三个姐姐和小生子四姊妹,共同抬钱让老妈妈住敬老院,小生子两口同意后,老妈妈就高高兴兴住进了县敬老院。住进敬老院的小生子妈妈呢,每到夏天总愿回老家小村里小生子家住个十天半月,说是敬老院闷得荒,不如村里亮堂。小生子媳妇也没啥说,只好让老人在家里住十天半月。

村子里的几点争议说法:对于小生子让妈妈住敬老院的事,小村里的人也颇有议论。有人说海宏是个大孝子,孝敬老人做得好,值得学习和效仿。说小生子媳妇是能人,把老人养老的的事分摊给了姐姐们,自己躲了清静。有人说海宏媳妇是老实人,没让姐姐分摊养老自己吃了亏。有人说,小生子和他媳妇的做法不对,自己继承了老人的财产让姐姐分摊养老费,不应该。还有人说,女儿应理应分摊养老费,等等,众说不一。

从上述两个事例中可以看出,义务赡养老人和孝敬老人是不一样的,义务赡养只是供给老人生活所需物质而已,而孝敬呢,则是饱含了在给予老人生活所需物质之外的亲力所为和感情投入,让老人切身体会到子女孝敬的亲情温暖。

写在本文结尾时,我本人的观点是支持和赞成子女亲力而为孝敬老人的。特别是一些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他们生在旧社会,年轻时吃过很多的苦,一路走到现在很不容易。每个子女都应弘扬中华优良传统孝道美德,树立起孝敬之心,尽力而为,最大限度地让老人度过安宁幸福的晚年。我是这样想的,实际生活中也是这样做的。我的86岁的老妈妈在我家居住养老已八年了。我对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承诺,老妈妈常住我家,是我自愿,妈妈的瞻养费你们不用摊,随心尽孝即可。

赡养老人,孝敬老人是两重天,方向不同,意思也不同,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法定责任的义务,孝敬父母是一种自觉道德的行为,对老人的关怀,体贴是温暖的陪伴,这也是做儿女的一种美德。孝敬是态度,赡养是承担的义务

义务赡养老人和孝敬老人既有相同,又不完全相同。相同的是俩者都共同服务照顾于老人。不同的是,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论愿不愿意,都要遵守执行,如有违背或者做了不到位,将会由法律强制规定其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孝敬老人是中华文化特有的传统,属于道德礼义范畴,没有强制性,可以是精神上言行上孝敬,也可以在物质上孝敬,怎么做,没有物质精神的量化标准。

舍不得扔东西的人是什么心理

我六十年代出身农村,小时家境困难缺吃少穿,到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我仍然保持以前的习惯,剩饭剩菜都是下顿热着吃,鞋子都是穿坏了修,不能穿了再扔,几件衣服换着穿十几年穿破了再扔,我觉着种生活方式很好。

谢邀。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正常心理,其实不然。日本著名作家山下英子在其著作《断舍离》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人们在生活中对于一些用不到又舍不得扔掉的物品进行了划分归类,区分出了生活中那些不必要得到,没必要保留和应该舍弃的物品,进而衍生到对于生命的思考。

当今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断购买新物品,又舍不得扔掉旧物品,导致新物品的作用受限,而旧物品则放在角落占据着空间,默默吃灰。心理专家认为,这其实属于一种具有病态心理,如何理解呢?贪婪

每个人或许都有自己的一个角落,堆放着一些过去的东西,或是因为价格便宜买回来却发现没有用处,或是用过几次之后觉得不合适,又找到了更好的替代品。

他们满是灰尘,对当下和以后没有什么用处,但我们就是舍不得扔,因为这些都是自己花钱买的,扔掉他们就是浪费,放在一边才更让人心安。

其实,这体现了人类贪婪的一面,明明对你已经没有了用处,却因为自己的贪欲而不肯舍弃,我们以为我们抓住了它们,其实是对自己的束缚。

囤积强迫症

我们错误地认为,它们是我们付出的钱、精力的产物,其实,他们是我们错误决策的代价,我们如果将他们保存,就会给我们一种错误的心理暗示“买错的东西依旧在身边,我并没有失去什么”。

然后,我们就会麻木地继续买进“鸡肋物品”,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严重者甚至可能患上囤积强迫症,是一种心理疾病,表现为无节制的囤积和收集各种无用的物品。

沉溺于过去

还有一种常见的表现为“睹物思情”,一些对个体有特殊影响的物品承载着特殊的感情,看见它们我们就想起了自己的旧事。

并且, 很多时候,它们往往是带有负面情绪的物品,下定不了扔掉他们的决心,就把它们放到看不见的角落,以求心安。

我们并不是说怀旧不好,只是,过度沉溺于过去容易迷失未来,过去的辉煌或是失意都已经随风而消散,什么都不肯舍弃的人,什么也得不到。不肯从过去的辉煌中醒来,那也就是你最终的高度。

山下英子认为,未来是神的恩赐,不应该总在期盼未来,人们应该活在当下,不计较过去的种种,活成一个乐天派。

舍弃的是东西,更是自己过去的种种情绪,我希望大家每天醒来都是新鲜充满活力的自己,而不是因为过去的种种而迷惑,今天终会成为过往,活在当下。

刘墉先生说,少年时取其丰,壮年时取其实,老年时取其精。那些对自己没有用的尽快舍弃掉,才能找到自己真正需要的,生命漫长却又短暂,难道要背上那些无用的东西来让自己错过那些我们真正需要的吗?

那些我用不到,但我舍不得丢掉的东西,它们占据着我的空间,影响我的心情,左右我的抉择。人的一生不应该大步向前,勇敢一些的尝试新生活吗?

舍与得是值得人们品味一辈子的话题,那些拥有可能会心安,但没有也不会困惑的杂物还是请各位扔掉。